根据《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辽人社规〔2023〕3号)文件规定,经机构申请、专家组评估论证,拟同意朝阳鼎鑫消防学校增设培训工种:无人机驾驶员(五级、四级)、无人机测绘操作员(五级、四级)、无人机装调检修工(五级、四级)、无人机拍摄(专项能力)、无人机植保(专项能力)、无人机应急救援(专项能力)、无人机物流操作与运维(专项能力),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姜相合
联系电话:0421-2638813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