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年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2日前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421-2638175
附件:1.年报合格单位
2.限期整改单位
3.注销单位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