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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朝阳市鑫泽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成立培训学校的公示
    时间:2026-04-07来源:人才发展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作者:点击:


    根据《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辽人社规〔2023〕3号)文件规定,经专家组评估论证,同意朝阳市鑫泽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工种:互联网营销师(五级、四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 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刘波

    联系电话:0421-2638998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