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3.2)
    时间:2026-03-02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点击:


    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辽人社〔2021〕31号)规定,现将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施工企业(见下表)进行公示。

    企业名称承建项目撤销原因属地人社部门投诉地址投诉电话
    辽宁一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聚康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建设项目2025.11.11工程完工建平县向阳街53号0421-7812863

    如发现公示企业承建的对应项目有拖欠工资情形,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电话方式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到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联系电话:0421-2631233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