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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提示
    时间:2025-12-10来源:朝阳市社保中心作者:点击:

    2025年2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4年当年办理退休人员);2025年8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人员,请务必于2026年1月5日前完成认证。未完成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停发待遇。

    2026年1月6日后认证人员,于2026年2月份进行待遇补续发。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企业职工遗属,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一个认证周期内可以多次认证,以最后认证日期为准。具体认证方式如下

    方式一:“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自认证或他人代为认证。

    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人员认证成功后,可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自主查询认证日期。

    方式二:使用“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自主认证

    方式三: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方式四:因病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家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   

    特别提醒:请您在认证时留下手机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朝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