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2025〕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精准宣传,引导高质量参保。各县(市)区要全面掌握政策要求,强化部门协调,通过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精准宣传参保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推动待遇水平提高。
二、优化补贴,鼓励高档次缴费。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相关资金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
三、简化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的配合,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服务模式升级,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