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2024年12月30日,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了《朝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九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岗位设置、安置对象、人员招用、岗位管理、薪酬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附则。
一、核心内容:明确“谁能上、怎么上、如何管”
(一)界定公益性岗位性质与开发主体。一是岗位性质是指具有 “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 特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分为社会公益类、社区公益类、单位公益类及其他类(具体含城市协管、市场协管、公共设施维护、停车管理、社区养老托幼、单位后勤保障等)。二是开发主体仅限于朝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需经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纳入年度开发计划。
(二)明确安置对象与优先级。1.安置对象主要是就业困难人员、参照就业困难政策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动态调整。2.优先规则。一是城镇岗位用于优先安排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二是乡村岗位主要优先安置脱贫劳动力中的弱劳力、半劳力。3.二次安置。公益岗位人员补贴期满后仍难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可二次安置,累计次数不超过2次,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三)规范招用与协议管理。一是招用公益岗位人员首先要发布公告。线上线下同步发布,包含岗位名称、待遇、报名方式等,公告期不少于5工作日。其次是申请与审核。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面试、政审、体检等方式确定拟招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签订劳动协议,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参保。协议期限,首次协议期1年,考评合格可续签;累计期限不超过 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可工作至退休。
(四)明确薪酬待遇与补贴政策。补贴类型分为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三种。一是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朝阳市同期月最低工资标准,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发放方式为先发后补;补贴期限为除距退休不足5年人员可延至退休外,其余最长36个月。二是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不含个人部分);发放方式为先缴后补;补贴期限同岗位补贴,工伤保险需参保但不补贴。三是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省防止返贫监测标准折月发补贴(2021年基数6600元/年,逐年增10%),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期限为协议期不超过6个月/次,补贴最长 36个月(初次核定距领养老金不足5年者可延至领养老金时)。
二、重点亮点:强化管理与帮扶衔接
(一)严格岗位管理,杜绝“违规操作”。1.《办法》明确岗位管理采取责任机制。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用人单位需建立“三定”(定岗、定责、定员)、考勤、用工档案、持证上岗等7项制度,确保人岗匹配。2.《办法》明确13类可终止/解除协议的情形,包括实现其他就业、找人顶替、非法取得资格、补贴累计超36个月(距退休不足5年者除外)等,避免“吃空饷”。
(二)完善退岗帮扶,确保“稳就业”。一是对距补贴期满不足半年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参训者可享培训补贴。二是高校毕业生退岗后,引导参加基层项目、报考公职、深造或推荐至企业就业。三是退岗后仍未就业且生活困难者,协调相关部门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三)差异化管理乡村岗位。一是聚焦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乡村岗位仅限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岗位类型以基层服务类为主(如保洁、护边、便民服务)。二是由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不允许“一人多岗”“他人顶替”,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执行要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
《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员认定、计划制定、岗位开发与岗位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补贴筹集与监督。
《办法》指出要加强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定期抽查岗位使用、社保缴纳、考勤等情况,对不合格单位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则收回岗位;对虚报冒领补贴者,追缴资金并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各地各单位要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年度公示岗位名称、安置人员、补贴时间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朝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为稳定就业局势、助力民生保障提供制度支撑。
《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朝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朝人社发〔2014〕240号)同时废止。
文件原文:https://www.chaoyang.gov.cn/policy/policyList.ct?siteCode=CYRSJ&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