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1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申报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申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申报。申报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根据行业领域划分为生产制造、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两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项目划分为生产制造、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其他类三类;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划分为新建和已建项目,确保申报的合理合规性。
二、从严推荐,确保申报质量。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材料清单于6月23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如查实申报单位存在谎报、造假情形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加强管理,规范项目绩效。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建设期满后的绩效目标,培训基地项目申报单位要重点围绕“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规定要求,相应提出至少5个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或教学课件录制开发佐证资料和建设期内具体目标,作为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并提交。已建和在建项目单位上述资料情况作为项目绩效管理报告附件一并提交。
联 系 人:窦丹,联系电话:2638813
电子邮箱:cysldjpxk@163.com
地 址: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413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