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2月前认定的孙宝海等76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3月17日至23日。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3月23日17时前通过电话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1-2638820,2638811
附件:工伤认定结论公示名单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