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2月14日前认定的李征宇等82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2月14日至20日。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2月20日17时前通过电话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1-2638820,2638811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工伤认定结论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