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朝来朝就业创业,助力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快推进新一轮政策落实落地
现对贯彻执行《通知》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四)创业场地补贴。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给予每月400元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健全统筹调度和工作保障机制
(一)全面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精神,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精准施策,进一步稳市场主体、优就业服务、强职业培训、重困难帮扶,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各项工作,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工作力量,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调度,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对工作进展慢的地区重点督促,提供政策和业务支持。
(三)打造友好型就业创业新生态。加强宣传引导,集中梳理发布政策清单,精准推送。对本地促进高校毕业生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积极良好的就业氛围。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