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人社函〔2023〕62号
韩志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吸引大学生回乡创业,建设美丽家乡的建议》收悉,结合人社部门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出台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朝回朝来朝就业创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26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朝创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同时,积极支持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载体,利用全市9家创业创新孵化示范基地,安排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2022年,朝阳市启动了“双创”活动月,活动月7月29日启动,至9月初结束。期间,举行了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创业典
型人物评选、创业优秀成果展、第二届农业数字研讨会等23个分项活动,评选青年群体“朝阳创业之星”60名。
2023年3月23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助力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创新形式,设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成果展示、就业创业典型代表路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代表线上线下提问答疑等环节,通过典型引路,全面展示朝阳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成果的同时,宣讲人才政策,吸引广大青年人才留朝来朝就业创业,为朝阳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人才支撑。会议的成功举办获得了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在线上线下广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中引起强烈反响。目前,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等媒体正对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目前,我市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多项扶持政策:
一、提供资金支持
(一)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根据《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朝阳市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提供场地支持
(一)创业孵化。创业企业在初创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享受以下政策:
1.进入孵化基地的企业,享受低额或零房租入驻;
2.免费享受办公和生产经营场地,免费享受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基础设施;
3.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省、市为扶持创业者所制定的一系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信息、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劳动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
5.成为创业带头人的,可享受扶持创业带头人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创业场地补贴。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300元/月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可以被认定为创业带头人,其创办的企业,5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准)新吸纳(与之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自缴纳之日起相应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企业,享受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