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征集工作结束,截止3月31日征集有效信息200条。
为持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征集一批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建筑设计业、医药健康、民间工艺等领域兼具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二、征集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具备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资格),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指导训练团队能力;
3.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有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相关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关心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4.有意愿独立参加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8周岁。
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破格入选专家库:
1.在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美术等方面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拥有绝招绝技绝活,技术技能处于本省、本行业顶尖水平,且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
3.获得政府特殊津贴、技术能手的等技能领军人才称号或同类层次技能类荣誉和奖励;
4.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名次的选手;
三、主要工作
1.参与研讨、制定技能人才评价政策;
2.参与编写、修订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规范、试题开发及评审等工作;
3.参与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考核(评价)和监督指导;
4.审核申请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评估;
5.指导申请单位准备备案材料,培训申请单位工作人员;
6.参与技能人才评价的考评工作;
7.参与技能大赛技术文件制定、命题、担任评委(裁判)、参与评审等工作;
8.开展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技术与方法的研究,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咨询、支持等服务;
9.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申报材料
1.《朝阳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请表》(附件);
2.近期1寸白底照片一张(电子照片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的电子扫描件;
5.其他获奖、担任评委(裁判)、参与评审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六、征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朝阳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报表》(附件1),经单位或协会(学会)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非在职人员可以自荐),连同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于2023年3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996476858@qq.com)。
联系人:程涵溢 电话:18642152600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