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有关工作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朝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朝阳市社会保险局
4.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5.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
6.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7.朝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8.朝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
9.朝阳市技师学院
10.朝阳市双塔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11.朝阳市龙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12.朝阳市社会保险局双塔分局
13.朝阳市社会保险局龙城分局
第二部分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一)收入总计9672.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890.1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90.1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81.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主要基本支出481.30万元,项目支出300.62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9年收入减少2058.42元,减少17%,主要原因:经费压缩。
(二)支出总计85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8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9.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1.89万元。资本性支出6.18万元。
2.项目支出2870.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万元,教育支出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0.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388.59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经费压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12.08万元
主要是拨款时间较晚和有些项目跨度时间较长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30.15万元,降低42%,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9.7万元,项目支出287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6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46万元,占1.5%,教育支出577.46万元,占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7.38万元,占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2万元。占1.5%,其他支出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4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信息化建设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事业运行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其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95.4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人事考务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9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新增考试项目和三支一扶人员工资。
(8)商贸事务支出17万,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上年结余。
2.教育支出577.46万元,具体包括:
(1)技校教育支出538.26万元,主要是技师学院人员工资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调动。
(2)其他职业教育支出39.2万元,主要是高技能人才和助学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助学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7.38万元,具体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4436.59万元。
①行政运行支出2706.5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在职人员
的工资和机关公用经费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离退休和人员调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4.6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费用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经费。
③劳动保障监察支出6.6万元,主要是劳动监察日常检查费用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监察支队专项经费压缩。
④就业管理事务支出219.18万元,主要是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鉴定费用增加。
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759.28万元,主要是县区社会保险局和医保局公用经费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余经费。
⑥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43.7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余经费。
⑦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支出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46.5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0.76万元。
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6.1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②事业单位离退休2.3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变化。
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9.8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2.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以前年度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3)就业补助291.12万元,具体包括:
①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11.4万元。主要是鉴定中心鉴定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此款为上年结余。
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10万元。主要是技师学院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经费增加。
③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69.72万元。主要是劳动大厦运行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是控制运行费用的支出。
(4)抚恤支出17.32万元,具体包括:
死亡抚恤17.3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抚恤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抚恤金。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1.59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1.59万元,主要是职教幼教及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社会退休人员变化。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73.3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医疗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增加。
(2)事业单位医疗33.1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医疗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增加。
(3)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75万元。主要是医保中心的专项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专项经费。
5.其他支出0.5万元,主要是补充办公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办公经费。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金融支出0万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2.09万元,下降11%,主要是控制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公用经费103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25万元,比上年减少852.71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实际车辆4台。因车改,有些车辆上交和报废,未做减少处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39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评的项目数)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合理安排资金,加快支出进度
统筹安排各类资金使用顺序,盘活用好财政资金。年初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及时用款,足额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要加快执行,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法、合规、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尤其是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尽快明确进度时间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