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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2-06-08来源:局办公室作者:点击:


    朝人社函〔2022〕85号

      

    刘梦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解决好‘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2021年我市出台了《朝阳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朝医保发〔2021〕77号)规定:一是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二是大病起付线降低至4000元,报销比例不分段,统一为70%;三是贫困群体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四是建立贫困群体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含高值药品)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支付后,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的作为因病返贫预警信息,达到20000元的作为因病致贫预警信息,于每月25日前推送给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多项措施,防止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组织失业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失业人员年龄、技能文化水平、求职意愿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就业技能。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以二产技工类、维修类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帮助其掌握必要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就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脱贫家庭子女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使其掌握技能、用技增收,稳定和巩固脱贫成果。面向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和贡献社会。将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纳入就业重点群体,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共开展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3000人次左右。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