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辽人社〔2021〕31号)规定,现将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施工企业(见下表)进行公示。
如发现公示企业承建的对应项目有拖欠工资情形,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电话方式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于2022年6月19日前到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联系单位: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0421-2631233、2638937。
企业名称 | 承建项目 | 撤销原因 | 属地人社部门投诉地址 | 投诉电话 |
朝阳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朝阳市鸿源枣业有限公司厂区1、2号 | 2020.10.30工程完工 | 龙城区中山大街一段30号 | 3721011 |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