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要求,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人社部门审核,经朝阳市综合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代评),现对拟通过的助理讲师1人、二级实习指导教师2人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工作单位 | 申报专业 | 拟申报职称 |
李秀敏 | 朝阳市双塔区劳动就业培训学校 | 教育管理 | 讲师 |
姚万遥 | 朝阳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基础 | 讲师 |
张寅 |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机械 | 助理讲师 |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12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1-2638172
通信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112号劳动大厦1406室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