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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劳动监察支队(对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时间:2017-01-03来源:朝阳市人社局作者:点击:

    一、职权名称:对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二、服务对象:市级机关、市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市级用人单位

    三、受理部门:市劳动监察支队

    四、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7楼(邮编:122000)

    、联系人:张晓军

    、联系电话:0421-2638939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421-2631233

    、设立依据:

    1、《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四条

    、受理条件

    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

    2、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时效规定。

    、申请材料

    1、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2、提供本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

    3、提供申诉要求。

    说明:投诉人应提供身份证、事实材料原件;委托他人须提交委托书。

    、办理流程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和检查;

    3、处理和处罚;

    4、执行和结案。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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