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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资格认定)
    时间:2017-01-03来源:朝阳市人社局作者:点击:

    一、职权名称:职业资格认定

    二、服务对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市属培训单位

    三、受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务管理部

    四、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邮编:122000)

    、联系人:程涵溢

    、联系电话:0421-2638985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按年季度工作规定的时限办理

    、收费情况:

    理论部分均为60元/人次;实际操作考核部分见下表。

    工种级别分类

    各工种分类收费标准

    一类

    二类

    三类

    五级

    140

    100

    70

    四级

    190

    140

    100

    三级

    250

    190

    140

    二级

    370

    300

    240

    一级

    570

    490

    420

    、监督投诉电话:0421-2638165

    、设立依据:

    1、《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

    2、收费依据:《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0]136号。

    、受理条件:

    1、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市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3、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的市属培训单位;

    4、具备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条件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申请材料:

    1、《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考生基本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资格审核后交还);

    3、考生名册及考生标准蓝底2寸免冠近照2张。

    、办理流程:

    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市鉴定中心受理-资格审核,资格不符者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鉴定实施—审批办结,在证书到位、办证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完成证书办理。

    、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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