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
十一、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的培训机构。
享受条件:面向毕业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每年下半年组织实施3至6个月的数据分析、软件编程、工业软件、数据安全等专业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补贴标准: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
流程材料:培训机构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数据库(由考试机构提供,须加盖考试机构印章)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由培训机构负责提供,须加盖培训机构印章);
6.补贴申请表;
7.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8.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门分别存档)
经办渠道:线下办理。
办理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咨询电话:
市本级:0421-2638998 北票市:0421-5877870
凌源市:0421-6806048 朝阳县:0421-8996111
建平县:0421-7828044 喀左县:0421-4881388
双塔区:0421-2853220 龙城区:0421-3721019
十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享受条件:以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员工为主要培养对象,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补贴标准: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工(四级)证书5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流程材料:培训机构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数据库原件(由考试机构提供,须加盖考试机构印章)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复印件(由培训机构负责提供,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6.培训机构为企业出具的非税收入统一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7.补贴申请表;
8.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培训补贴用);
9.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鉴定补贴用);
10.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11.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门分别存档)
经办渠道:线下办理。
办理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咨询电话:
市本级:0421-2638998 北票市:0421-5877870
凌源市:0421-6806048 朝阳县:0421-8996111
建平县:0421-7828044 喀左县:0421-4881388
双塔区:0421-2853220 龙城区:0421-3721019
十三、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享受对象: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企业在职职工或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享受条件:
(一)申请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1500 元、高级(三级)证书2000 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流程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经办渠道:线上和线下办理。
办理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咨询电话:
市本级:0421-2638861 北票市:0421-5877899
凌源市:0421-6806020 朝阳县:0421-8996109
建平县:0421-7815845 喀左县:0421-4829396
双塔区:0421-3990511 龙城区:0421-37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