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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人社发〔2022〕38号-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工伤职工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10-19来源:工伤保险科点击:

    朝人社发〔2022〕3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16号)、《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31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工伤职工日伙食补助费报销标

    准调整为每人每天26元。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