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我市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目前处于在职状态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招用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自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失业登记状态,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目前处在在职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申请时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领期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三、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四、注意事项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26号)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其中,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从就业资金支出,按企业为其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费(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标准发放。
五、各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 0421-2638861 北票市 0421-5877899
凌源市 0421-6806020 朝阳县 0421-8996109
建平县 0421-7815845 喀左县 0421-4829396
双塔区 0421-3990511 龙城区 0421-3721038
朝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