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确定2021年度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7户,返还资金合计656,212.00元,后附公示单位名单。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疑义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421-2638861
附: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