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
二、待遇标准: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单位统筹部分费率为0.5%,个人账户部分费率为0.5%。
三、待遇期限: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四、办事流程:企业只需每月定期到人社、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即可“免申即享”。
五、咨询电话
市本级 0421-2638861 北票市 0421-5877899
凌源市 0421-6806020 朝阳县 0421-8996109
建平县 0421-7815845 喀左县 0421-4829396
双塔区 0421-3990511 龙城区 0421-372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