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103号)及辽宁省人社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四部门《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辽人社规 [2018] 4号)要求,现对由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沈阳兴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工程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公示。
如上述单位在该工程建设中有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请在即日起30日内向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反应情况。
投诉电话:0421-2631233
地 址: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
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