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劳动关系
    我市人社部门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行为,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时间:2021-04-12来源:市劳动监察支队点击:

    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同时,严惩恶意讨薪行为,避免被恶意讨薪者钻了法律空子,有效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7日,刘某某等农民工到朝阳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朝阳县胜利乡某工程项目拖欠工资。经查,韩某某等务工人员是“包工头”刘某召集而来,利用伪造工资、考勤相关材料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实际工资早已支付到位。发现恶意讨薪线索后,朝阳县人社局及时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朝阳县公安局快速查办,依法对刘某作出拘留6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对涉案的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训诫和批评教育

    2021年1月29日,李某某、王某某等33名农民工到建平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建平县某企业施工中有拖欠工资行为。期间,工程承包人鲍某某等4人组织14名农民工到建平县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场所长期滞留、酒后滋事、借春节将至向办案人员施压。经调查,投诉人中孙某、梁某某等5人从未在该工程施工,同时存在多人虚报工资数额等违法行为。建平县人社局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建平县公安局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现已查实虚报人员5人、虚报工资90670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当中。

       据统计,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0余件,为9889名农民工追偿工资7694万元,向本级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因拖欠工资责任单位13户次,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