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权名称 :社会保险登记
二、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三、受理部门:朝阳市社会保险局公共业务科
四、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受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六、联系人:贾志波
七、联系电话:0421—2638894
八、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情况:不收费
十一、设立依据:
1、《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59号)第二章第八条;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5]第1号)第一章第三条;
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十二、受理条件:
经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
十三、申请材料:
1、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职工工资发放表;
6、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表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含社团登记证)、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朝阳市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予以社会保险登记注销;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十五、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