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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劳动监察支队(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时间:2017-01-03来源:朝阳市人社局作者:点击:

     

    一、职权名称: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二、服务对象:市级机关、市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市级用人单位

    三、受理部门:市劳动监察支队

    四、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受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7楼(邮编:122000)

    六、联系人:张晓军

    七、联系电话:0421-2638939

    八、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九、承诺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十、收费情况:不收费

    一、监督投诉电话0421-2631233

    二、设立依据:

    1、《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

    三、受理条件

    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

    2、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时效规定。

    四、申请材料

    1、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2、提供本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

    3、提供申诉要求。

    说明:投诉人应提供身份证、事实材料原件;委托他人须提交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和检查;

    3、处理和处罚;

    4、执行和结案。

    六、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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